海口每家限养犬一只
2008-08-28 00:00:00 浏览:32来源://150713.chailiwu.com/
8月27日十一点,四川佛山市市公安部门局发表声明,9月1日起,海口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;禁止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;母狗产狗崽后自狗崽出生之日起45天内,由养犬人立即治理或送交犬类收容组织。
9月1日刚刚开始方案的《三亚市都市养犬管理方法条例》,对养犬行为举动进行限养制度管理。民众养犬,每家限养两只;不容许在工商登记、卫生院(猫宠物医疗排除)、中小学校(含小孩园)、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养犬;对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(指犬高突破50里米或体长以上60公分的犬只)禁止进入养殖。变更登记的母狗产狗崽的,养犬人都狗崽份生工作日内起45交易日自主除理或送交犬类收容贷款机构。
以《条律》,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公众申请养犬登计运转时效,超此时效无申请养犬登计的,2009年1月1日,人民警察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的明文规定酌情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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